首页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5年) 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略) 第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