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1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

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