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五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行政机关。 价格主管部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