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案件的审查是指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在案件审理后,对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审理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情况等进行复核并作出决定的过程。 引用法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