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