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二十七条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不得允许电话销售人员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