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以下简称新型产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