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2024年) 第四章 监管评级程序与方法 第十八条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监管评级程序与方法 第十八条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与监管评级线上化开展,收集汇总相关数据,进行评级流程跟踪和管理,增强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强与派出机构非现场监管人员的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