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十二章 风险报告及沟通 第七十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七十二条 第十二章 风险报告及沟通 第七十二条 公司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本公司已发生或预测即将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