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