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