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总精算师和法律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总精算师和法律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参与制定人身保险开发策略; 审核保险条款的相关材料; 定期分析由保险条款引发的诉讼案件; 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保险条款的重大风险隐患; 中国保监会或者保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