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 第十六条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自决定停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披露停止销售产品的名称、停止销售的时间、停止销售的原因,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