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评价办法(试行)(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负责对外公布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得分结果和网络调查结果。

中国保监会公布指标体系总体评价结果并进行排名,同时选择与保险消费者满意度直接相关的分项指标进行公布,以便保险消费者监督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