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 第九条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销售人员应当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准确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