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科技部或者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作出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处罚决定前,本部门案件办理机构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案件材料送本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仅涉及警告的,不需要进行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