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四章 行政许可与备案 第四节 行政许可、备案与事先报告流程 第四十一条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行政许可与备案 第四节 行政许可、备案与事先报告流程 第四十一条 科技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科技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