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实施 第十六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实施 第十六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为当事人保密,不得泄漏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