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