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2022年) 前言

前言

作为连接司法民主化与司法专业化之间的桥梁,陪审制度是

人类司法文明的璀璨篇章。实行陪审制度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

通行做法,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

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中国实行的

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

民法院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被社会公众亲切地称

为“无袍法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陪审制度

史上独树一帜。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为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进程中,也在对中国的民主法治之路进行

着深入探索。人民司法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

制度发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确立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发

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四

中全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殊为难得

的历史机遇。2015 年 4 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

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全国 10 个省(区、市)50 个地

区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拉开了为期三年的改革试点大

幕,探索出许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

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一座里

程碑,标志着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扬帆起航。随着人

民陪审员法的颁布施行,各项配套规范性文件陆续制定出台,人

民陪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

良好成效,人民陪审员制度从此进入了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日

益焕发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

理的重要形式。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

践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始终伴随着中国社会前进的脚步不

断完善和发展。历史经验与现实实践充分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

符合中国国情实际,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制度生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陪审

员制度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机遇。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

利召开的重要历史节点,我们全面回顾新时代十年来中国特色人

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进程,总结成绩和经验,是不断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

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需要,是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作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