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2022年) 前言
前言
作为连接司法民主化与司法专业化之间的桥梁,陪审制度是
人类司法文明的璀璨篇章。实行陪审制度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
通行做法,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
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中国实行的
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
民法院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被社会公众亲切地称
为“无袍法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陪审制度
史上独树一帜。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为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进程中,也在对中国的民主法治之路进行
着深入探索。人民司法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
制度发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确立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发
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四
中全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殊为难得
的历史机遇。2015 年 4 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
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全国 10 个省(区、市)50 个地
区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拉开了为期三年的改革试点大
幕,探索出许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
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一座里
程碑,标志着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扬帆起航。随着人
民陪审员法的颁布施行,各项配套规范性文件陆续制定出台,人
民陪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
良好成效,人民陪审员制度从此进入了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日
益焕发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
理的重要形式。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
践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始终伴随着中国社会前进的脚步不
断完善和发展。历史经验与现实实践充分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
符合中国国情实际,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制度生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陪审
员制度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机遇。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
利召开的重要历史节点,我们全面回顾新时代十年来中国特色人
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进程,总结成绩和经验,是不断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
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需要,是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作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