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第四条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