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二)

(二) 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钢铁、煤炭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得提供授信支持;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等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主动跟踪和对接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的实施方案,及早应对可能引发的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