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七、 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有效防范钢铁、煤炭行业金融风险 (十六)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十六) 七、 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有效防范钢铁、煤炭行业金融风险 (十六) 严密防范、妥善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与行业主管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切实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风险客户台账,开展压力测试,及时应对企业去产能可能引发的违约风险。遇有重大违约事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及相关监管等部门。强化责任追究和惩处机制,对于企业未及时充分披露信息、中介机构未尽职履职等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格追责处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个别行业、企业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派出机构,将本意见迅速转发至辖区内… (十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