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信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七、 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信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七、 七、 农房重建贷款应在财政补助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已经到位并投入建房后,根据建房工程进度和实际资金需要发放。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管理,对农房重建贷款实行专户管理、商业运作、分类核算、分别考核。要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强化贷款质量的评价分析和后续监测,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农房重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