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
发布机关
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维护持卡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对银行卡支付的信心,更好地发挥银行卡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现就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