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2020年) 四、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十二)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2020年) (二十二) 四、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十二) 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逐步拓宽发行主体范围、境内发行工具类型和币种等。推动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征信服务。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