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5. 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最终名单。 四、 审慎监管 (二十三)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三) 5. 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最终名单。 四、 审慎监管 (二十三) 宏观审慎措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威胁金融稳定的,人民银行可向该机构直接作出风险提示。必要时,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经营策略和组织架构提出调整建议,并推进有效实施,以降低其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向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提交报告。 (二十二)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