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十四)

(十四) 评估流程和方法的审议与调整。金融委每三年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审议,并进行必要调整与完善。行业发生显著变化、现有评估流程和方法不能满足防范系统性风险实际需要的,金融委可对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额外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