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财政部门、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扶贫部门、共青团组织将本意见联合转发至辖区内相关机构,并协调做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财政部门、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扶贫部门、共青团组织将本意见联合转发至辖区内相关机构,并协调做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
人 民 银 行 财 政 部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扶 贫 办
共青团中央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