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4. 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与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提供贫困人口、特别是创业青年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新突破。 三、 重点工作 (八)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八) 4. 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与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提供贫困人口、特别是创业青年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新突破。 三、 重点工作 (八) 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构建贫困地区风险保障网络。贫困地区各保险机构要认真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的要求,创新农业保险险种,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基层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深度。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积极探索发展涉农信贷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探索建立适合贫困地区特点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进一步发挥保险对贫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引用法条 农业保险条例(2012)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