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 二十二、 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 二十二、 二十二、 托管人应当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相关规定,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账户开销户信息,投资额度、资金跨境收付信息,以及境内证券投资资产配置情况信息等。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