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 六、 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 六、 六、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应当通过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 主报告人及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投资额度的理由以及现有投资额度使用情况;人民币合格投资者首次申请投资额度的,需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二)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有关托管人备案信息(格式见附件3)。 (三) 经审计或报经当地监管部门备案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近三年/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等)。 (四) 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做好主报告人与其他托管人之间的额度分配,切实履行额度管理有关要求。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