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二十八)
(二十八)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派出机构,按照宏观审慎管理要求,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和完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防止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加强监管,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探索主体监管,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