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五、 深化两岸金融合作 (二十一) 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在两岸货币合作方面探索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外企业和个人开立新台币账户,允许金融机构… (二十二) 支持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深化两岸金融合作。 (二十三) 支持自贸试验区在两岸金融同业民间交流合作基础上,完善两岸金融同业定期会晤机制,促进两岸金融合作与发展。完善两岸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十)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