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二十二)

(二十二) 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自贸试验区内用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