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联络确定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并通报检察机关。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