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法官学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开展入库案例检索使用等培训、教材编写和研究等工作;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加强入库案例研究工作,为入库案例的检索使用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