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202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定期分析、通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工作情况。

各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应当定期就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检索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情况,向本院党组作出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