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2021年) (一)

(一) 一体推动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

针对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案件特点,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司法资源优势,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上海金融法院建设,聚焦建设“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目标,建立健全金融审判体制机制,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加强上海、南京、苏州、杭州、温州破产法庭建设,因地制宜构建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助推长三角区域产业优化升级。加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程序衔接,共创大保护格局,实现全链条保护。加强上海、武汉、南京、宁波海事法院建设,推动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合作机制,有序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设立上海、江苏、浙江自由贸易区法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南京等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建设,建立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推动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积极发挥杭州互联网法院示范引领作用,以国际一流标准深化互联网司法改革,率先在平台建设、规则创新、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高效化解涉网纠纷,为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