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目的、依据、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目的、依据、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