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