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二章 纪律处分的种类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纪律处分的种类 第十六条 受开除处分的,其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但依照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应当依法律程序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