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接受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