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2009年) 二、 组织指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2009年) 第七条 二、 组织指挥 第七条 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或其他重大刑事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制定“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组织指挥、警力部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