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五、 认证规则 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第四十八条 五、 认证规则 第四十八条 证人没有出庭作证,其庭前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与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与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