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2017年) 第五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201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庭前会议一般不公开进行。 根据案件情况,庭前会议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