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2015年) 8.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2015年) 8. 8. 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查询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信息,可以作为执行线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据或者结案依据使用。 金融机构应在收到查控措施数据及电子法律文书后,根据办理结果数据生成加盖电子印章(可以是单位公章或网络查控专用章)的协助执行结果回执,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执行法…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