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第二章 受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二) 第二章 受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 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