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的部门负责对受理后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审查。 第一节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