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八章 案件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八章 案件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以本院名义制发行政诉讼监督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